团伙贩毒2000余克
本报讯 (记者张翔宇通讯员刘一慧、苏嘉敏)一贩毒团伙成员贩毒2000余克,且非法持有枪支,其主犯张某因起组织指挥作用依照刑法被判处死刑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于昨日执行了死刑。
从2010年7月到2011年3月,被告人张某、罗某共同贩卖毒品,其中张某负责购进毒品、联系买家及管理账目,罗某负责运送毒品、登记账目,并将收取的毒资交回张某。罗某在中山落网,警方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、大麻等毒品。随后公安机关对张某、罗某的住所进行搜查,又发现毒品超过2000克及转轮手枪、子弹等物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贩卖毒品数量大、社会危害严重,系共同犯罪中起组织、指挥作用的主犯,应依法惩处,决定执行张某死刑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于昨日执行。
(原标题:主犯昨日被执行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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